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章程

第七章 附则

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 2016 122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。

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。

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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